送转股票如何上税?

明一苇明一苇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一、关于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进行股份回购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文件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公司股权激励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89号),内容如下: 一、对于上市公司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上市 company 公司的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凡满足股票期权计划设计上一些限定性条件后,纳税人可以酌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给予员工在将来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上市公司在授予股票期权时,应当对标的价格做出设计,标的股价通常低于当时市场每股净资产,一般不超过市价的70%且不低于市价的60%,同时规定员工行权时必须全额支付价款才能购买股票。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要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一是当股票期权的实际行权价格高于授予价格时,由于该部分所得并非来源于股票价格的差价收益,故不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二是如果实际行权价格低于授予价格,即行权者支付了一定代价,则这部分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四、上述文件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如何进行税收处理,但国家税务总局认为这些方式与股票期权类似,也应当参照股票期权的方式进行所得税的处理。

五、从国税[2011]89号文件中可以看出,虽然其适用范围是“对个人取得企业股权激励”,但在实际上对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征税。笔者认为这是对股票期权征税的一个补充,也是对股票定价方法的补充。因为现行法律禁止上市公司向高管人员无偿赠送股票,所以必须通过授予低价股票的方式发放这种形式的薪酬。 如果按照国税[2005]9号文件来操作,将限制股票视为股票期权对待,那么,只有在授予日股票价格超过授予价格的情况下才需要就授予日的股票价值减除授予价格后的金额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在行权日只需要就股票的市场交易价格减去授予价格后的金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可。这样不但能简化税务的操作手续,而且也不会影响纳税人的利益。 但是,从另一角度看,目前国税总局并未明确将限制性股票纳入股票期权的范围,而是将其认定为一种新的股权性质的收入形式。因此,在税收政策不明的前提下,税务机关有可能采取较为保守的税率标准,比如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计算个税,而不是像国税[2005]9号文件规定的按财产转让所得的税率计算税款。

六、股权奖励是指上市公司按照公开披露后的股本总额,以股票方式作为对公司重要创业投资人员的奖励。股权奖励相当于无偿赠与公司股票,应视同股票期权实行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若因转让而取得的股票溢价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七、对于上市公司实施的股票回购行为,无论是用于注销还是用于再发行,都应按《证券法》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并公告。如果实施过程符合相关规定,被撤销的股东仍可要求公司予以补偿,而上市公司支付的回购股票款项也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并按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八、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回购对象仅限于公司股票持有人,不包括社会公众投资者(即二级市场的散户),否则违反减持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二,回购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回购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或者此次回购方案确定的最低价(两者取低值)。 第三,回购资金应当来自公司依法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和其他盈利性自留资金等自有资金,不得直接或变相增加公众股东的负担。 第四,每次购回的股票不得超过总股本的5%,每年累计回购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第五,公司在完成收购股票的全部流程之后,应当及时召开董事会并向全体股东通报相关情况,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向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优质答主

我是在2014年买的某上市公司分红派息的股票,股数大概是3万股(当时股价大概6元),现在股价涨了大概有8-9倍变成近50万元了! 我的疑问是:公司是否应该为我缴纳印花税和所得税呢?

A、是不是需要缴税取决于你的持股时间长短来定,如果是短期的话是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如果长期就不需交纳任何费用。 B、个人转让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C、买入价=购买价格+交易费用 D、卖出价=买入价+收益 E、总利润(净利润)=每股收益×股本总额 F、应纳税额=总利润*税率 G、红利=当年分得的红利 H、应交税款=应纳税额 I、现金流量表 希望能帮到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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