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取消哪些证书?
一、关于一级建造师 (1)取消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取消二级建造师配备要求; 二、关于造价工程师 国务院决定取消6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就包括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重新注册等审批事项。自公布之日起,建设部颁发的《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颁发,全部改为执业资格许可办法。
三、关于监理工程师 (1)取消中央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 (2)取消地方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质认定。取得甲级资质的招 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各项业务;取得乙级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从事除国家重点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以外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四、关于房地产估价师 不再对发证机关、级别及有效期进行规定,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审核资质等级时一并审查。
五、关于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取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化工工程师; 合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发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注册机械工程师3个类别,统一名称注册机械工程师(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
六、关于统计从业资格证 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自201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取消了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定与职业资格考试并行制度,取消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建立以高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基础的统计职业序列。
七、其他取消的证书 (1)会计师; (2)审计师; (3)土地登记代理人; (4)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 (5)专利代理人; (6)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程序员、软件测评师、系统分析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架构设计师); (7)翻译考试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