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何时复牌?
1. 公司是否已经知晓本次停牌事项可能触及相关规则?如有,请详细说明;如未,是否存在应知未知的情形? 如果构成内幕信息,能否说明从获悉该信息到对外披露的整个过程?
答复:根据《证券法》和沪深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来看:上市公司出现重大事项停牌的程序大致如下(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例): 由上可见,上市公司申请股票停牌必须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临时报告并披露相应内容,否则就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可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甚至因此被追究刑责。
2023年2月6日,*ST宝光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称,“经公司核查确认,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原因外,近期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导致重大诉讼,被刑事追究或受到行政处罚等事项”。显然,如果前次停牌时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导致停牌至今,那么现在*ST宝光的该项陈述就是虚假陈述。
我们注意到,在2022年的两次停牌期间,*ST宝光先后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以及《关于立案调查结果暨风险提示公告》,其中,后者明确提及“经初步调查核实,*ST宝光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目前看来前次停牌时未披露的事项已被发现,且涉嫌违反证券法规的事实清楚,我们预计监管部门将予以立案并进行处罚。
2月7日,*ST宝光又披露《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作出行政处罚暨立案调查结果的提示性公告》,显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宝光集团遭证监会罚款30万元,并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而因未及时披露持股变动情况,*ST宝光实控人邓涛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被处以50万元的个人罚款。
2. 关于此次停牌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未尽之事?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或信披违规情形?如果有,请详细描述 答复:鉴于上述问题涉及中介机构,为公平起见,我们不发表具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