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利润分配怎么算?
假设A、B和C三人成立了一家公司,他们各自出资10万,公司总资本为30万元。一年后,公司赚了20多万元(净利润)。按照比例,每个人应该分得6万元的利润。 但是,在分红前,公司还有支出没有结账,比如支付了一年工资的工人工资15万元,公司的流动资金还剩下6万元。这时候会计认为,公司的账面上只剩下1万元的现金,因此只能分给三个人1万元的红利。 当然,这三个人的实际收益应该是9.5万元(20-1=19,19*3=57),但是会计这样做,是因为会计把工人的工资计入“成本”的账户,而将公司的存款全部计入“资产”的账户了。这种计算方式造成了公司账面上的“资产总额”减少了,而“负债或股东权益”也减少了,从而出现了表面上“有钱赚,但是没有钱分”的假象。 当然,现实中不会出现这么极端的情况——一般不会有人傻到把所有利润都给员工发完工资之后一分钱不留。这种情况虽然表面上看是符合会计准则的,但是会被会计师质疑为“利用会计手段进行偷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