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跟关联贷款的区别?

瞿玥清瞿玥清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近几年来,关于假离婚、借名买房、借名贷款等新闻屡见不鲜,此类新闻的背后暗隐藏着怎样的法律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借名跟关联贷款的区别

1、贷款关系的相对性不同。在借名贷款中,名义贷款人与实际贷款人不一致,实际上是实际贷款人委托名义贷款人办理贷款业务;在关联贷款中,名义贷款人与实际贷款人一致,即贷款实际上是由自己发放给自已。

2、贷款用途的不同。个人借款一般用于消费,企业借款一般用于生产经营。借名贷款由于贷款人并非用于个人消费,因而不能以民诉法解释规定,按民间借贷案件受理;关联贷款由于实际系企业自身经营需要而发生的贷款,应由企业依据法律规定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3、实际贷款人的主体资格不同。在借名贷款中,实际贷款人往往不具备贷款资格或资质限制,才通过出借名人进行贷款。在关联贷款中,实际贷款人与名义贷款人一般均具有贷款资格和资质。

假离婚买房的现象普遍存在

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施行,至此,离婚登记纳入了行政许可的范围。由于离婚登记纳入行政许可的范围,任何一方想离婚,必须经过批准,或者双方“假协商”离婚,等拿到离婚证之后,真实的离婚理由是“因购买房屋而离婚”。

2009年6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和土地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规定:“京土规划国土(间)字(20**)第**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使用权人为“**”的,按“宅基地房屋转让”由代建经济组织回购,并收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这一文件实际上禁止了“假离婚”买房。但是,规定出台后并没有执行,“假离婚”买房的乱象没有根本改变。

那么借名买房能够要求过户吗?

1、如果双方之间对借名买房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出卖人对于房屋系借名买房也是明知的,那么一般认定该合同有效,出卖人理应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如果双方对于借名买房未经登记出卖人是否明知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如果出卖人对于借名买房的事实不知情,那么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取得出卖人的追认后方对出卖人产生效力,在出卖人追认之前,买受人不能要求继续履行房屋过户手续。

3、如果房产的购买方借他人的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属于合同恶意欺诈行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赔偿损失。

我来回答
请发表正能量的言论,文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