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神为什么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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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其实没觉得这本书好看到哪里去… 可能是因为我先入为主了,总觉得尼尔汤姆森之前写的《沙丘》系列才应该算得上是科幻文学的代表作之一(虽然很多人都不这么认为)。但反复思量之后,还是不得不承认,《美神》确实是一本不可多得的佳作——或许在想象力方面它远不及《沙丘》那么宏阔,但在叙事、角色塑造和故事悬念等方面,它的出色之处要远远超过《沙丘》。

就拿“美国众神”这一章节来说吧,前因后果的交代固然重要,但是,如果仅仅依靠大量的背景描写和人物心理刻画就能让读者沉浸在作者所营造的世界观中,那只能说这个作者实在是太水了。事实上,正是由于对细节的精心刻画和对场景氛围的完美呈现,使读者能够完全地、毫不费力地想象自己正身处作者创造的世界之中,无论是景物还是人物都真实得让人头晕目眩,这种真切感是最能打动我的地方。

当然,《美国众神》的主题其实也非常清晰,那就是宗教,或者说是信众与神之间关系的变化。在小说的一开始,作者就通过托尔金和弗雷亚·芬麦的对话向读者展示了两种截然相反世界观:人类是万物的统治者;地球是一个充满未知危险的土地,人类必须时刻抵抗敌人的入侵。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都必须接受永生的考验,只有通过信仰和辛勤的工作才能找到生命的意义。人类的成功取决于他是否忠于神,以及他的祖先们为建立新世界而付出的牺牲。

相比之下,现代社会的价值观显得多么的脆弱,人们已经忘记了应该如何去生活,只知道自己被束缚着,却全然不知究竟是何方在奴役着自己…… 于是,作者创造了赫尔曼·沃洛夫斯基这个名字,并让这名虔诚的教徒化身成了毒贩子,以此象征当今世界各种伪神的泛滥成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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