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阳台收费吗?
我们这里要收的,而且是200元/平米的标准!! 不过不是新楼,是97年的老房子了,在天津。 我个人认为这是不合理和违反规定的。理由如下: 一、《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除外。 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当由开发商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出售给业主;建设部《住宅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商品房小区内,停车服务收费根据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地理位置及设施条件等因素确定。小区内的停车位应由开发商销售或出租给小区业主使用,而不得对外租赁获牟取暴利。
二、原建设部于1998年颁布实施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私房产权人允许他人合理使用其房屋的,应该提出注意事项并签订协议,协议应当注明准用范围和时间等主要内容。 在没有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开发商不能随意将公共部位封闭起来。 三、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按照现在的物价水平来看,每平方米几百元的房价已经是比较便宜的了(当然,天津的房价一直都比较便宜),如果还收取这样一笔费用的话实在是有点过分了吧。。。 而且,这个钱是哪里来的呢??难道是物业公司或者某个人私吞了吗??还是说,真的像有些朋友说的用来做绿化了? 呵呵~~我表示不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