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关联如何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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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粉丝朋友咨询关于北京“医保存折”提取的相关问题 在此统一回复大家: 目前,北京市并未推出“医保账户余额”的线上提取服务,仍需要线下办理 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银行卡(无身份证的儿童可携带户口簿)前往就近的社保卡服务站办理 “医保账户余额”的提现手续。

需要提醒的是: 1.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家庭共享”功能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由家庭成员共同使用。但一个家庭只能用一个账户作为家庭共享的账户,且不能更换账户,家庭成员之间是不能互相使用的。如果家庭中某个成员不需要再使用该账号了,则可以把该账户注销掉,然后再重新建立一个新的家庭账号;

2.医保账户里的钱是可以随时取出的吗? 不是的!除非参保人死亡或移居境外、在职转退休等情况,个人帐户中的资金是永远归个人所有的,不过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不得挪用。

3.每年几月份会结算一次,多退少补? 每年的4月或者5月份,社保部门会对上一个年度的个人账户结余资金进行结算。一般多发生在当年5月份,具体日期以各社保经办机构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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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防止他人冒用。因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的原因造成医疗保障有效凭证损坏的,定点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应及时免费为参保人员更换。因参保人员原因造成医疗保障有效凭证损坏或者遗失的,参保人员应当及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换领或者补发。换领医疗保障有效凭证的,原医疗保障有效凭证自新领取的医疗保障有效凭证生效之日起作废。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市劳动保障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试行)》,对此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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