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不良贷款剥离?
2015年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5]67号),明确将不良资产转让业务定义为,以金融同业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信贷资产、不良资产、理财产品等作为融资手段,运用组合投资、主动管理等方式方法,实现资产管理规模合理增长的银行业务。 根据上述定义,可以将“不良贷款转让”理解为: ①业务性质:符合资管产品募资和投向的监管要求; ②合作对象:主要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体、以个人银行部和个人理财部业务为主的个人金融事业部型的商业银行和金融公司; ③主要产品:包括信贷资产、不良资产和理财产品等多种类型金融产品,具体根据客户的投融资需求设计和发放; ④业务功能:实现表外业务(主要是投行)与资产管理业务的开展以及金融同业市场的有效连接和规模增长;⑤操作模式:以非公开竞价方式交易,信息透明度要求较高。
目前,参与机构仅包括部分商业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备案的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