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保险费计入什么?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金融工具列报》应用指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属于损益类科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分别确认为各单项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2、同时,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三条,小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借记入“财务费用”科目: (一)生产成本(含直接材料费和制造费用)中已包括的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借款相关费用;(二)购买债券的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发生的银行结算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所以,根据上述两个准则的规定,单位如果通过贷款公司借款用于经营活动,所支付的保费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企业应当严格区分融资成本和筹资费用。前者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支付给银行等的借款利息,后者是资本成本,不包括发行债券等所发生的费用。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保险公司支付的贷款保险费,应该属于“其它业务支出”。但由于目前大多数的企业并没有单独设置“其它业务支出”账户核算,现在大多数的企业都将其计入“财务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