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如何资产转移?
对集团企业来说,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股关系,一般可通过持股来实现,即子公司向母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母公司持有子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从而实现母公司的控股管理。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票,应计人母公司的投资资产,在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反映,当母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发生损益时,母公司按持股比例相应调整投资资产的账面价值。因此母公司不可能存在向子公司“转移”投资性资产的问题。
资产转移的主要实现方式是母公司对子公司提供借款。对于集团企业来说,如果集团内部企业资金相对富余,而其他企业又急需用款,那么资金富余的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借款是常有的事。一般情况下,这种借款是无利息的,对于集团整体来说,不存在利息费用的问题,只是转移了资金,但对借款方来说,实际上承担了这部分资金的管理损耗。如果借款方是一家独立的公司,这种资金占用实际上就是大股东无偿占用子公司的资金。
另外一种实现方式是关联企业之间的“预付账款”。比如,母公司从事原材料、零部件或半成品的供应业务,那么向其控股的子公司进行资金转移,可以通过向子公司提供供货的方式,同时不及时确认销售收入,而是计人预付账款。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母公司一般不能和子公司从事相同行业的业务,比如一家母公司从事汽车制造业务,一般其子公司是齿轮厂、轮胎厂、玻璃厂等,也就是说,母公司和子公司一般不会发生原材料采购方面的业务往来,因而这种转移资金的情况较为少见。但在分立重组后的企业中,母子公司可能从事相同行业的业务,因此存在较多的转移资金情况,例如武汉中石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是这样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