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金与火区别?
木、火、土、金、水,五者“比相生,而相胜”,即相生而相克。“相生”是指金木水火土中任何—行都可以生、促进其他两行,被生者为“子”,生人者为“母”。“相胜”则是指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可以胜或制约其他两行,五行相克的次则是: 根据这一规律,事物在发生、发展、变化过程中的有序性和平衡性得到维持,五行相生相克的异常变化即是五行学说的病理现象。
如果相克太过,则相互制约过于强烈,以致超过了正常的制约关系,从而破坏了事物之间的平衡,导致一系列的异常变化,称为相乘。例如木本克土,但过于亢盛则反克于肝,即由乘土而侮金。木旺乘土,土虽本“克”水,却又因受木之“克”,而无力生水,“水”的来源缺乏,故反致“水”少。木旺乘土,金本“克”木,但也因木之过度亢越,而无力生水,不能保持原有的“克”木力量,木火也乘土而侮金,因此这种异常的相生相克现象必然导致了事物之间的严重不平衡,称为相侮。总之由于五行相生相胜关系失调引起了五脏病变之间的传变,属于五行中母子病、子母病或相克病,相生相胜的关系失调使人体的五脏间的阴阳平衡被破坏,引起各脏生理、病理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