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阶梯水价如何构成?
目前,我国现行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是:工业用水每吨20元;生活用水每吨5元(按居民生活用水定额每月13.8立方米计,每立方米4.6元);经营服务用水参照工业用水定额和收费标准收取。
在现行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就是阶梯式水价的基数。比如,在北京,这个上浮的百分数是75%,即20元的5倍,所以第一阶梯的水价是10元/吨;如果超量使用,进入第二阶梯,那么水价就要上涨到20元/吨。 而实行阶梯式水价后,自来水公司按照用户用水量分别确定各自的计费单位,计算出各阶梯的用户应缴费用,然后把各阶梯的用户费相加,得出总收费金额。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家庭两个月内用完了12立方米的水(包括家庭生活用水及一切用水),则这个月该家庭的用水量为12吨,因为该家庭每月的用水量没有超过基础水量,因此它需要支付的水是2.88元/吨。但如果这个家庭上个月用了10吨水,这个月又用了12吨水,那么这个家庭这个月就超出了10吨的基础水量,因此它需额外支出的水是超用部分每吨2元的价格。 这样计算出来的水费更准确反映出了用户的实际用水量及其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