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基金b要取消吗?

长孙帆俊长孙帆俊最佳答案最佳答案

1、首先从制度上 我国的分级基金其实是在美国指数型基金的框架下进行创新的产品,因此美国的指数型基金的发展进程和规定会对我国产生重要的参考意义;另外,由于国内目前的监管框架是由证监会和保监会两个部门分管,因此我们仍然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为主进行研究。 根据SEC的规定,ETF分为规则ETF(Rules-Based ETF)和主动管理ETF (Active Management ETF)两大类,其中前者是指按照有形的策略或者策略组合构建选股模型来跟踪标的指数的ETF,后者是指利用主动投资策略寻求超越基准指数表现的ETF。

目前在国内市场上,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只有银华稳进(519678.OF)是采取“主动管理”模式的分级基金,其余基本均为“规则模式”。所谓“主动管理”就是通过基金经理的决策选择对标的成分股进行主动调整,力求获取超额收益;而“规则模式”则是按照既定的选股原则构建组合并盯住指标进行调整。当然这种分类只是理论上成立,因为主动投资和规则投资本身就是相互交织的过程。

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分级基金存在以下问题:

(1)采用积极管理方式的基金比例过低。据估计,目前采用主动管理方式的分级基金产品不到5%,这与我们所认为的分级基金应该发挥的作用完全相悖。

(2)主动管理的效率低。虽然采用主动管理的基金产品数量较少,但是与规模加权的方法相比,这些基金的业绩明显更差。以沪深300为投资目标,选取时间区间[2014/12/31 – 2015/12/31],计算得出这类基金的平均超额收益率仅为0.33%,最大回撤(-9.52%)则远大于采用其他模式分级基金的同期表现。

(3)风格模糊,缺乏特色。从现有的数据上看,能够取得超额收益的主动管理级份额寥寥无几,并且大部分同时具有风格漂移的现象。

(4)对基金公司能力圈的要求高。由于需要跟踪不同的行业和风格特征,现有及未来可能的主动管理级份额对公司研究能力和投研体系都是巨大的挑战。

综上,为了充分发挥分级基金的魅力,我们在鼓励发展主动管理型分级基金的同时,还需要基金公司对行业、风格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细分,以便真正做出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

2、其次再看机制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分级的杠杆机制和估值调节机制并无太大问题,也不需要通过改革进行完善。问题在于投资者对于分级基金的认识不够全面深刻,因此在投资的过程中往往会忽略分级的特性而将其等同于其他类型的基金进行操作,以致于出现风险把控不当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监管部门和基金公司应积极联动加强投资者教育,帮助其了解掌握分级的特点,实现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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