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办退休怎么?
社保法实施前,职工办理退休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 而《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职工办理退休需要的条件变成了: 养老保险累计缴纳15年以上; 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 在户籍地办理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在非户籍地办理退休,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提前退休的年龄可以调整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除了满足办理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外,还有一类特殊情况也应予以关注:即存在缴费年限不足的情况,应按规定补缴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比如,某职工1987年开始工作,1993年起中断工作直至2017年才重新就业并继续缴费至2019年。那么,该职工缴费年限共计33年(1987年至2019年共33年),但其中断期间(1993年至2017年)的养老保险费没有缴纳。在这种情况下,该职工既不符合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也不符合病退的条件,还达不到法定退休条件,不能办理正常退休手续。但是,由于缴费年限已经满足法律规定,可以在补足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后,办理退休手续,享受相应的养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