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多胞胎产假?
一胎多宝的宝妈一枚,来回答一波 多胞胎生育假 是指同一个妊娠分娩产生多个婴儿的情况,即双胞胎、三胞胎甚至四胞胎等。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多胞胎生育假的规定是: 对怀孕4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在每日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6个月以上(含6个月)至生育或终止妊娠前,每天应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休息或相应时间的工间休息。 同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生育多胞胎的,除享受正常的产假外,还应获得相应的奖励假。以广东省为例,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办法》,妇女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可享受产假42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
只要符合多胞胎生育假的相关条件,任何在职女员工都可以进行申请。只是有的企业可能会由于担心员工借生育休假来偷懒而导致业绩下降从而不愿意批准员工申请,这时员工就要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