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直接分股份给我有没有风险?
有,而且风险还不小呢! 首先,你们这算合伙企业了,而合伙企业是要先成立公司以后才能投资别的项目的(除非你不想要公司的名头,只想当个股东);
其次,既然是合伙企业就要先确定各个合伙人所占的股份比例和出资方式(货币还是实物还是知识产权),如果将来出现分歧这就成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第三,你们要对这个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们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你和朋友任何一个人用个人的资产偿还债务(当然这里的个人资产并不仅是指你和你朋友的房屋汽车这些个人资产,也可能是你或你的朋友的家庭共同财产,比如你有老婆孩子,那么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向你妻子和孩子追偿你应承担的债务);
第四,合伙协议里还要对事务的执行、财务管理、资金运作方式进行约定,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很可能导致事情无法推进。 另外,我建议你还是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这样比较安全稳妥一点。如果你想当老板又想规避风险完全可以将公司注册成一人有限公司,这样即使公司欠债,你也只用以个人财产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而你的个人财产又受到法律保护,别人是不能随便查封冻结划拨的(参见《公司法》第57条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