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淼淼是哪个大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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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篇“34岁放弃公务员当保姆”的报道,南京女大学生张淼淼走红网络。据报道,34岁的张淼淼原是南京某公务员,后因家人嫌弃工作环境不好而辞职。为了补贴家用,她“抛弃”公务员身份,学习护理知识,并到南京京西护理院工作。近日,有网传消息称,张淼淼是南京医科大学毕业的。记者向南京医科大学求证时,工作人员回复:“我们学校根本没有这个人!她不是我们学校毕业的。”

张淼淼是不是南京医科大学毕业的?恐怕连张淼淼自己都不想回答了。一个人,如果连最基本的诚信都没有,那么我们又怎能相信,她日后当“保姆”会不对主人下药?

我们回顾整个事件。最初,因为家人反对当行政人员,张淼淼毅然决定放弃稳定工作。为了谋生,她进入护理院当“保姆”。当时,她表示:“我的工作目标,就是不放弃任何一个照顾的对象。可能有些人觉得我在护理院工作,就是照顾老人家的,其实不对,我还要教一些老人怎么用智能手机、怎么用电脑。”

但是,事实却是,她不仅给老人下药,还准备给儿童下药,计划把儿童送到国外。幸亏民警赶到,才没让她得逞。从她在采访中的表现看,张淼淼的文化水平有限,甚至连最基本的药理知识都不具备,很难相信她有当医生的资质。更让人想不通的是,既然张淼淼已经决定放弃国内工作生活,为什么不在国内考取护士证,反而要去澳大利亚当“护士”?

至于有网友认为:“如果她想去国外当护理师,是不是也要先偷拿国内医院药品试试药效然后再往国外运吗?”言下之意,就是张淼淼是在履行“科研调查”。然而,她所谓的“科研”,不过是在临床中“实践”,而实践的结果,就是给自己“创造”了8次犯罪的机会。

据相关的法律专家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单位的人员,或者以医学名义,骗取药品或者营养食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病人营养不良,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肺组织损伤,而引起肺腐毒症,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张淼淼未获医生资格,却给病人下药,其行为无异于“骗医”。也许,在很多人眼里,张淼淼不过是给老年人“做做保健”,其实不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给病人“下药”,不论这个药是用于保健还是治疗,不论这个药是从哪里来的,不论这个人是谁,只要能查明这个药是拿来给病人服用的,就可以认定是“骗药”。而张淼淼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理应受到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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