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需要查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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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建议孕20周左右开始做妊娠期糖尿病的筛查,通过血糖水平来判断是否存在妊娠合并糖尿病的风险,如果风险高就需要进一步控制血糖,预防发生孕期糖尿病对孕妇及胎儿的不良影响。 当然也有少数孕妇在孕前期出现血糖升高,一般在孕6个月前通过饮食、运动来调控血糖,若效果不佳则需要使用胰岛素注射降糖治疗;而对于孕晚期出现的血糖升高则多为临产期胎盘分泌的激素导致胰岛素抵抗增加以及胰岛细胞功能不足所致,这个时候往往可以通过调整饮食结构,适量运动来改善,极少数孕妇需加用小剂量胰岛素治疗。 但是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孕妇都会出现妊娠期糖尿病,其实只有约1%左右的孕妇会出现这个情况。

而您现在刚刚怀孕3个月,暂时不需要进行任何检查,只需要注意均衡营养饮食、保持适当运动量即可。 一般来说,在孕24-28周时需要进行一次系统超声检查,判断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例如是否宫内生长受限)、重要器官(例如心脏、肝脏、神经系统)有没有发育异常的情况。对于怀有唐氏儿高风险孕妇或者高龄孕妇(年龄大于35岁)还应在孕早期和孕中期分别进行甲胎蛋白检查和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的检查。

如果您是怀有唐氏儿高风险人群,除了定期产检外,还需要在孕14-19天和21-27天各抽一次血检查,密切监测体内HCG值的变化,因为HCG值过高可能会造成假阳性结果。而在孕20周后则每两周复查血糖,同时注意控制体重增长(孕前体重正常者整个孕期体重增重建议在12.5kg以内,孕前肥胖者体重增重在9kg以下)。 总之,孕期检查项目是根据孕妇具体情况而定的,并没有统一标准,但只要孕期坚持规律检查,就可以确保孕妇安全度过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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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我们建议的孕期检查时间是13-14周(第20或21周)进行第一次产检、第16-17周进行第二次产前检查; 第一次检查时除了常规问诊和测量血压外,医生会询问是否有妊娠剧吐的情况,有无流产史、既往手术史及家族史等,然后评估是否属于正常孕检对象; 在此次就诊后,医生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开出相关血液和尿液化验单,预约下一次就诊时间。 如果您是初次就诊,还需要在就诊时完成挂号预约工作,同时填写《孕妇保健手册》,以便日后进行复诊登记。如果此前曾就诊过,则只需完善上次就诊后的复查项目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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