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数字货币包括哪些?
DCEP是中国人民银行未发行的法定货币,和纸钞、硬币等货币形式一样,但又不完全相同。 DCEP是由央行牵头设计开发的,采用区块链技术,具有可追溯(每一笔交易都能追溯到源头)、不可伪造(防止双花问题)、全球支付、随时兑换的特性。 那么DCEP到底是什么呢?从本质上看,它是人民币的数字化,和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工具的存款并非同一类资产[1]。 DCEP和比特币的区别就像纸币和贝壳币的关系,虽然都是以数字的形式出现,但前者是法币[2],后者只是一种虚拟商品;虽然都可以用于支付,但却不能直接兑换。
就是“我有钱(人民币)”和“我有价值(比特币)”的比喻。 DCEP作为一种法定货币拥有法币的所有特性,例如: 无论是M0还是M1乃至更复杂的经济学模型,讨论的都是真实世界中的货币,也就是说这些概念讨论的是实际存在的东西——尽管它们可能是观念形态的财富。而数字化后,这些原本实物形式的财富以数据的形式存在于电脑或手机屏幕上,当然这个“屏幕财富”也是真实存在的。所以,所有对货币的理论都可以用来分析DCEP这个新的货币形式。
中国人人银行研究发行的是数字货币和数字票据,数字票据已在上海票据交易所开展试验,数字货币则将在深圳开展试点。虽然中国央行还未正式对外公布关于发行数字货币的消息,但相关消息已不断释放。
数字货币和电子货币的最大不同是,央行数字货币具有法偿性,而后者没有。法定数字货币是一个新的货币形态,其发行、流通管理的目标是,在保证Trustche ng的可信、不可伪造的前提下,要保持低成本、安全、高性能。货币的数字化是全球货币与支付发展的趋势,法定数字货币则是现实货币的数字化,其特征和属性与现实货币相同,发挥流通手段、支付手段的货币职能,重点突出对实物现金的取代。
与之相对的是私人数字货币,如比特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法定数字货币依靠政府信用和法律背书,是中央银行负债,与其他负债货币具有平级关系,而私人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是靠参与者的自愿采用和持有,主要以记账方式在特定社区运行。
在法定数字货币面前,私人数字货币将很难有可竞争生存的市场空间,因此法定数字货币将不存在所谓“货币替代”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