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可以开出商票?
商票的发行主体是“债务人”,即有足够偿付能力的企业。目前商票市场参与者包括:
1. 付款人(收款人)——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一般为工商企业,它们向银行缴存充足的资金用于支付到期款项;
2. 承兑人(出票人) ——商业汇票的承兑人为银行和财务公司,他们承诺在到期日付款给收款人或持票人;
3. 贴现人——商业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商业汇票的贴现人,对到期的商业汇票进行贴现,获取利息收入;
4. 保证人——部分商业汇票由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提供担保,确保到期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票据法》并未禁止单位对个人开具商票,当用户需要支付货款但又担心收款方逾期时,可以采用开立商业汇票的方式,从而实现提前支付的目的。
而一旦收款企业收到这张商票后,就可以持票到开户行办理托收手续,若承兑人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付款,则在逾期期间,开户行将收取一定的利息。 目前商票市场的参与主体正在不断扩大,除了传统参与主体外,券商、保险及第三方支付机构和电商平台等也逐渐加入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