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基金有多少?
我也不知道,我就知道我在武汉,每个月交了1000多的公积金,账户里显示余额8万多(个人+单位缴纳的部分都算上)。我老婆在武汉也交的公积金,但是异地,所以不能合并账户一起办理贷款。我打算回河南老家买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能用我个人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么?还是必须使用夫妻双方的?或者可以把我老婆的那部分给她转出来到我新的公积金账户里面去?求指点! 首先,您需要咨询一下武汉公积金中心,看是否是允许异地公积金的缴存者使用自己的公积金余额来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二,如果您可以获得这个资格的话,那么就可以像使用商业贷款一样,贷出您个人公积金帐户里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但是,一般情况,公积金贷款都是有最高限额的,各个地区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规定不一样,比如:北京是60万、上海是50万、南京是90万等等。并且,还会根据您的房屋类型和首付比例来调整您的最高可贷额度,比如购买首套房且为普通住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等。 所以,具体能贷多少,得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如果无法贷出自己的全部资金,那可以选择将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提取出来,用作购房款。 但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将公积金帐户的余额提取出来的,一般来说只有下列几种情况才可以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住住房的月租金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30%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出境定居的; (六)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或者刑满释放留居外地的人员,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的全部余额,同时企业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全部余额一并转入职工新开的公积金账户内。 目前各地对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控制得很严格,有些城市甚至出台了一些限制政策,比如在北京,非本市户籍人员就不能提取了。
第四,如果是异地公积金,又想转到本地银行房贷的话,则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职工办理异地公积金转移前,应先确认转入地是否开通异地业务,如已开通可继续操作。
如转入地未开通该业务,则需向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在收到转入地公积金中心的受理通知后才能办理业务。 另外,各地对于异地公积金的使用政策不同,有些城市允许混合贷款,也就是说在商贷的基础上再加异地公积金,而有些城市不允许。具体能不能使用异地的公积金,还是得问当地公积金部门才最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