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怎么注销?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暂停受理提取业务的通知 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家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情况,我中心将于2016年1月17日起,停办社保业务(含公积金业务),进行系统升级改造。升级期间,所有业务一律停止办理,开网时间另行通知。请知悉。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4日 根据这个通知,现在还没有恢复办理,具体什么时间可以办理需要等待通知了!
根据《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持下列资料到管理部及其分支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和变更手续。
申请单位办理缴存登记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二)工商部门出具的单位注册信息(注册号为法人身份证号);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
(五)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六)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