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款公司有哪些?
套路贷,是犯罪组织假借网贷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这些放贷人套路满满、无孔不入,他们利用借款人急用钱的心理,先让借款人尝到“甜头”,再设下重重“陷阱”,待借款人掉入设下的陷阱后,放贷人便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理由要求借款人支付额外费用,直至借款人到期无法偿还债务,放贷人转而将被害人名下房产或车辆等财产权属办理到自己名下,作为还款保障,并随意处置被害人名下的上述物品,给被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在套路贷的整个实施过程中,犯罪分子层层布局,环环相扣,让受害者防不胜防。 (一)设置陷阱,引诱上当 套路贷一般有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发布低利息、免抵押、放款快的小额贷款广告,吸引需要资金周转的群众主动上门;其次,犯罪分子谎称银行有内部渠道,可以走银行流程快速放款,实则通过虚构银行转账凭证、电汇凭证等方式制造银行已放款给付条件的假象,并在签订合同时以“行规”为由,与受害人约定借款全额先行打入指定的“财务账户”,从中骗取受害人的信任及钱财;最后,当受害人交付款项后,犯罪分子以各种理由推诿或者拒绝发放贷款,并以各种借口迫使受害人继续支付各项费用,直至借贷关系形成,犯罪分子获取更多非法利益。
(二)虚增债务,强迫支付 为了逼迫借款人支付所谓的逾期费、违约金等各类费用,达到诈骗得逞的目的,套路贷犯罪嫌疑人往往会采取多种手段对借款人和其近亲属进行骚扰、恐吓、威胁、打击报复。如更换电话号码,使用虚拟身份频繁变更贷款合同内容,肆意认定违约,索要高额赔偿,或以提起诉讼、申请执行等方式相要挟,迫使债务人支付超出原定款项数倍的金钱,给被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精神恐慌。
(三)侵占财物,逃避追讨 当被害人无法继续支付相关费用,或者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时,犯罪分子采用隐匿、销毁账册单据、转移资金等手段妨害、抗拒侦查,甚至采取暴力、胁迫等其他方法侵占他人合法财物,达到永久占有、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