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报提示涵是什么?
年报是公司工商年度报告,包括公司的经营收入、支出、资产负债、股东出资状况等,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供公众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第九条,企业年报内容如下:(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二)企业开业、注销等信息;(三)企业资产状况的信息,如企业总资产、负债总额、对外投资情况;(四)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如营业收入总额、利润总额、纳税总额;(五)企业股权结构,主要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持股比例;(六)企业社保缴纳信息,包括单位参保缴费信息、企业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情况;(七)海关年报事项。
凡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每年都要进行一次年报公示,企业年报是企业信用信息的基本内容,是公众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重要途径,是社会投资的导航灯,是政府管理决策的基础数据来源。2019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应当于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报送2019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和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多报合一”的2019年度年报。2019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应于2020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公示系统或直接向其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分局报送2019年度年报。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年报,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通过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示,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受到限制或者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