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股份如何选择?
你要弄清楚一点,你所谓的“同等股份”到底是“同样的股份”还是“同样多的股份”。这两者还是有区别的。 如果是前者,那就简单了——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如果你和另一股东是公司的两个股东(假设),那么只要你将欲出让股权的事宜告知了对方当事人,那么即便对方不表态,法律上也视为其同意;如果双方是三个人或者更多人的话,则要根据人数来定夺是否构成“半数以上股东同意”的法律要件。
如果是后者,即你们三人协商一致,想将注册资本金从50万增加到100万,那么很简单,你们按照章程规定修改出资额就可以了。 不过,根据你的描述,你所谓的“同等股份”应该是前者,也就是你想将你持有的4%的公司股份以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你朋友。这个情况下,由于你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将拟转让的股份全部对外发布,所以,你所谓的朋友“愿意出价购买”只是一个意向,并不产生真正的买卖效果,你所要做的是,将你对公司所持的4%的股份全部对外发布,然后由你的朋友和其他投资人进行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