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股份协议有效吗?
没有书面协议,也有口头协议。 没有约定份额的,推定为等额享有。 就是说,你们5个股东之间虽然没有书面分配方案,但是各人出资多少、占股比例如何,大家是一清二楚的,因此可以推定每人各占20%的股份。
当然,如果你们有证据(如转账记录证明某次你出了18万而张三出了2万)证明某个股东实际出资多少,那么就可以进一步调整所占股比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出资最多,那么还可以要求其他股东补充分配给你应得的差额部分。 但是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各合伙人之间的投资比例,而且也没有就投资比例达成补充协议的,那么法院只能推定每个人各占20%的比例,而你却无法通过诉讼方式再行分割合伙财产。
至于你说“当初说好我出多少钱分多少钱给他们的”,那只是一厢情愿的说法,并没有得到其他股东的认可和确认,因此在实践中是很难得到支持的。
所以啊,亲兄弟明算账,哪怕是最亲近的人合作做生意,也还是得订立详细的合作协议才行。 不然的话,纠纷产生之后,一切只能按照各自的意见进行分配,想多要一分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