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企业债是企业债么?
不是,集合债券是指由多个企业组成的一个团体,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募集资金。 而企业债是政府有关部门经过评审同意后,允许企业按确定的利率和期限发行债券的一种方式。 企业债的募集方式是由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或授权指定中介机构,委托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代理发售,也可以采用直接销售方式。具体的方式包括:
(1)贴现方式;
(2)转手差价方式;
(3)证券交易方式(包括柜台交易、网上交易等)。 一般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申请才可以受理并进行登记注册:
①具有法人资格;
②财务独立,且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③具备法人地位的机构为其提供担保;
④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关规定;
⑤申请债券总额不超过净资产限额。
集合企业债是指由多个发行人联合共同发行的一只企业债券,该债券由各发行人分别承担各自发行部分的还本付息责任,同时由各发行人互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通过整体增级、内部信用配比及优化债券存续期间投资者结构等措施来降低发行成本,又称为“集合债”。
目前,我国企业债券实行核准制,与公司债不同,企业债由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下通过严格的规模控制来调节市场。因此企业债发行时,首先要报国家发改委确定当年的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在此规模内企业才可以向证监会申报。
集合企业债的发行条件是每一家发行主体的净资产不低于4亿元人民币,集合企业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债券存续期内,在该集合债券总额25%的范围内,发行人可以提前偿还本息且可以循环发行。
集合企业债由机构投资者参与认购,发行后不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仅能在固定场所转让,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