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领导是谁?
体育总局局长,主管全国所有竞技体育运动; 总局副局长、党组书记,主管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对外交流; 总经济师,主管经济工作; 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主管武术、大学生体育、青少年体育等工作。
地方体育部门领导一般由当地党委和政府任命,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领导班子一般设3~7人,其中党委书记1名,局长1名,其他依次为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等职。市(地、州、盟)级体育中心(体工大队)领导一般设2~4人,主任(大队长)1名,副主任(副大队长)若干。
县级体育主管部门领导一般设1~2人,一般兼任县(区)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人,设副书记(副局长)职,分管体育工作。街道乡镇的体育工作一般由街道(镇)办事处负责。
国家体育总局设13个内设机构。根据国务院规定,管理中国奥委会、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武术协会的日常工作。
(一)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司。
(三)群众体育司。
(四)竞技体育司。
(五) Olympic 保障局。
(六)经济司。
(七)宣传司。
(八)人事司(离休干部办公室)。
(九)国际司(港澳台办公室)。
(十)机关党委。
(十一)离退休干部局。
(十二)审计司。
(十三)反兴奋剂中心。
机关服务局。机关服务中心由正局级调整为副局级。
离退休干部管理局,副局级。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字〔2000〕25号),核定局内设机构17个、行政编制24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4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