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资产留存?
资产留存,是指会计期末,以固定资产净额和无形资产净值的最低数额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上。
在我国,对资产留存问题,从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对固定资产提折旧的年限作了下限规定。提取折旧年限越长,其留存资产就越多,反之则少;对无形资产使用也没有作保留规定。从理论上说,无形资产应当全部提完折旧,其账面价值转销为零,不再体现于无形资产账目中,即应当在年末进行清理。但近年来,许多企业利用计提无形资产折旧这政策空间,一方面人为地延长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虚增摊销数额,虚减利润,达到偷逃企业所得税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现行核算形式上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未作销账处理,仍保留着无形资产虚增部分,即存在“账外资产”。“账外资产”现象的产生,助长了企业粉饰经营业绩,搞假财务信息的动机。
由于我国对企业提取折旧年限没有规定上限,提取折旧年限最长的可达25-30年。而国外企业一般都在6-10年左右。企业长期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致使大量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成为“账内资产”,客观上造成了企业实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账外资产,使企业资产状况被严重扭曲。这样,在会计期末进行资产负债核算时,势必造成虚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虚减资产折旧和摊销,隐瞒流动资产,虚减债务、费用,粉饰资产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