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利息有上限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利率在此范围内的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
至于金融机构借款,实践中,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并没有上述规定那么高,所以,只要金融机构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能够经过银保监会的审批,一般均属于合法有效的利率,借贷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实践中,金融机构(主要指银行)的贷款利率往往分成了浮动利率以及固定利率,对于浮动利率,系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并上浮一定比例确定,而由于银行存贷款利率一般会经人民银行等发布和调整,故而,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也可能发生相应变化。在确定金融机构收取的利息的计算方式上,应当首先尊重双方意思自治,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计算利息、罚息、复利;若合同约定不明的,应以不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复利计算标准为限,以金融机构主张的计算方法为基础进行审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