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公司谁来监管?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规定,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分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管。
政府监管主要指财政部以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资产评估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具体职责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区域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资产评估监管工作;负责本区域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分所设立及备案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本区域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组织查处本区域重大评估执业案件。
社会监管主要指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以及地方各级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依法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具体职责主要包括:组织制定资产评估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并向资产评估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开展资产评估机构备案工作,办理资产评估机构、分支机构、分所变更、注销手续,并向资产评估行政监管部门备案;对资产评估机构的资产评估业务、质量管理、内部管理、职业风险防范、独立性、职业责任及执行行业协会章程等事项进行自律检查;对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进行自律惩戒,对会员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其他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办理资产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或授权办理的其他有关事项。